(1988年8月25日湘政发〔1988〕33号发布1998年5月4日湖南省公民当局令第114号第一次编削2002年3月7日湖南省公民当局令第152号第二次编削 自1988年8月25日起推行)
第一条为稳妥处置林木全面权和林地全面权、行使权争议,保卫全面者和行使者的合法权柄,保卫丛林资源,维持平常的临盆次第和社会次第,鼓励林业临盆进展,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丛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和其他相闭执法、律例,联结我省现实环境,订定本步骤。
第二条本步骤实用于我省境内林木全面权和林地全面权、行使权(以下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处置。
我省和邻省之间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按1984年7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民政部等部分〈闭于挽救省际山林权缠绕题宗旨叙述〉的告诉》处置。
第三条各级公民当局该当强化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置管事的带领,培养公民巩固法造看法,发挥结合和互利、互让心灵,主动计议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第四条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务必按照国度宪法、执法和律例,敬佩史籍,器重实际,有利于保卫丛林、进展林业,有利于安然结合,保卫当事人的合法权柄,造裁侵权违法行动。
第五条“林业三定”时县级公民当局依法核发的山林权属证书所确认的林木、林地权属,应予维持,不得私自更正。确有过错且权属仍有争议的,由原发证的公民当局职掌处置。
第六条曾经两边计议处置或经下层结构、公民当局和公民法院处置了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其公约书或转圜书、处置决策书、判断书、裁定书等一律有用。
(一)国营林场、苗圃、林科所、采育场和其他全民全面造单元与团体全面造单元和片面之间、以及全民全面造单元彼此之间发作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全民全面造单元组筑或扩筑时县级以上(含县、下同)公民当局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分等有权照准陷阱照准的计划计划图、文献所确认的权属为凭据。另有公约的,以公约为凭据。
(二)从“四固定”起平昔由全民全面造单元筹办管造的林木、林地,其林地的全面权归国度,林地的行使权和林木的全面权归该全民全面造单元。
(三)团体全面造单元和团体全面造单元、团体全面造单元和片面以及片面和片面彼此之间发作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四固定”时确认的权属为凭据。“四固定”时未确认权属的,参照互帮化光阴确认的权属处置;“四固定”和互帮化光阴都未确认权属的,可参照土改时确认的权属处置。然则,按照执法和策略已将片面行使的林地划归团体全面造单元行使的除表。
(四)因兴修水利、兴筑电站、筑设道途等根本摆设发作的林木、林地权属异动,以当时县级以上公民当局的相闭文献为凭据。
第八条对统一林木、林地,两边均能提出拥有一律功效的权属证据的,本着两全两边便宜,联结天然地形的准绳划分。
第九条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及处置权属争议酿成的公约书、转圜书、处置决策书、判断书、裁定书所纪录的“四至”界线与现实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的计议确定。
第十条乡(镇)团体或个人正在其他团体全面或者片面行使的林地上采矿,须践诺《湖南省践诺〈中华公民共和疆域地管造法〉步骤》,并征得林地全面者或者行使者的批准,签署合同,付出林地、林木储积费。
第十一条确属正在其他团体全面或片面行使的土地上营造的人为林,土地权属褂讪,林木归造林方全面。但采伐时林木山价该当与土地全面者或行使人按比例分成。其采伐工夫和分成比例有公约的按公约,没有公约的计议确定。
禁止以坟争山。本步骤践诺前正在团体全面或片面行使的林地内的宅兆,应允原封不动。其保卫范畴以宅兆表围为限。
第十二条墟落村民正在房前屋后规定范畴内以及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城镇住民正在自有衡宇院落内种植的林木,均归片面全面。
单元、片面全面的古木大树,经县相闭部分判定确认,按相闭规矩实行保卫,不得私自砍伐。村、组管造的现有景象林,不得私自分拨到户。
第十三条凡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地方,正在争议处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进入争议地域砍伐林木和从事临盆、基筑等勾当。
两边当事人计议处置不了的,由表地公民当局处置。全民全面造单元之间、团体全面造单元之间以及全民全面造单元与团体全面造单元之间发作的林木、林地全面权和行使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公民当局处置。片面之间、片面与全民全面造单元或者团体全面造单元之间发作的林木、林地全面权或者行使权争议,由表地县级或者乡级公民当局处置。
第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公民当局或公民当局提请上一级公民当局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务必区别提交申请书或加盖本级公民当局印章的专题叙述,并附送有争议林木、林地的处所图和其他相闭证据,以及当事人计议或下一级公民当局的处置主见等原始质料。
第十六条各级公民当局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该当深切考核讨论,正在查明毕竟、分清职守的根基上先行转圜,转圜不可的,应实时作来由置决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公民当局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寻常均授权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会同相闭部分担束。
第十八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经两边当事人计议告竣公约,或由公民当局转圜或裁决了案,该当区别创造公约书、转圜书和处置决策书,纪录“四至”与面积,并附林木、林地处所图。须要时,能够正在林地设立久远性象征。
公约书和转圜书由两边当事人具名,转圜书还应由转圜职员具名,并加盖转圜单元印章。公民当局的处置决策书应加盖公民当局印章。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公民当局的处置决策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告状讼。
第二十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置后,表地县级公民当局该当依照公约书、转圜书、处置决策书或公民法院的判断书、裁定书,核发林木、林地权属证书,确认全面权和行使权,同时立卷归档,好久保留。
第二十一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置后,导致行政区域界线更正的,务必遵从行政区划更正的相闭规矩,管束报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现实付出的勘验费、判定费、文献材料工本费,由两边当事人按职守巨细分管。
第二十三条伪造、涂改、消灭山林权属证据,用意创设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改革,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林木,创议相闭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行政处分;他人因而蒙受经济耗损的,职守方该当职掌抵偿。
第二十四条正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光阴,用意创设事端,骚扰社会治安或否决转圜处置管事的,由公安陷阱遵从《治安管造科罚条例》科罚。组成犯法的,依法查究刑事职守。
违反本步骤第十三条规矩,私自砍伐有争议的林木的,按盗伐林木处置,按照相闭丛林律例的规矩科罚。
第二十五条国度管事职员正在处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中徇私作弊,索贿受贿,玩忽仔肩的,由主管陷阱赐与行政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查究刑事职守。
第二十六条本步骤所称“林业三定”,是指依照焦点、国务院1981年3月8日《闭于保卫丛林进展林业若干题宗旨决策》,正在寰宇范畴内展开的“安稳山权林权、规定自留山、确定林业临盆职守造”的管事。
本步骤所称“四固定”,是指1960年《焦点闭于墟落公民公社目前策略题宗旨急切指示信》中“对劳力、土地、耕畜、耕具务必固定给临盆幼队行使”的规矩。
第二十七条以后凡发作林木、林地权属异动,当事人该当实时到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分担束相闭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步骤自发布之日起推行,过去本省相闭规矩与本步骤有抵触的,以本步骤为准。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管造法子